在昨日召开的鹤山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文作了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。报告显示,2016年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忠实履行职责,维护公平正义,为鹤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 据介绍,2016年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职责,在反腐倡廉、打击犯罪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。据了解,2016年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,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,对涉农资金、药品采购、环卫经费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严厉打击,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。 同时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,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。 2016年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352件506人,批准逮捕255件345人,不批准逮捕97件157人,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 此外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还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,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,全面贯彻落实罪刑法定、疑罪从无、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,严把案件质量,严防冤假错案,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88人,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成效。 据介绍,2017年,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增强政治责任感,增强工作预见性,破解难题,补齐短板,深耕细作,在鹤山市委的正确领导和鹤山市人大的监督下,突出执法办案效果,努力把检察事业继续推向前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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