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鹤山市人民法院院长冯国安作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。据了解,2016年,鹤山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25件,办结6005件,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9.71%和38.30%,为鹤山市的和谐稳定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可靠司法保障。 2016年,鹤山市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86件,同比下降32.87%,判处罪犯477人。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共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。同时,审结民商事案3149件,同比上升19.28%;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3.17亿元,同比上升32.71%。 2016年,鹤山市人民法院还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,开展入额法官选任工作,选任首批员额法官共23名,鼓励优秀人才回归办案本位。同时,在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基础上,在全院铺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,全院组建“1名法官+1名法官助理+1名书记员”的审判团队23个,其中四个人民法庭共配备9个审判团队、院机关配备14个审判团队。通过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,切实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,帮助法官把有限的精力用在“审”与“判”上,让法官更加专注、高效。 此外,鹤山市人民法院还通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。据介绍,2016年,鹤山市人民法院为弱势群体维权开通“绿色诉讼”通道,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、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。 据介绍,2017年,鹤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审理好每一宗案件,推进司法改革,落实司法为民,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,贯彻落实鹤山市第十二届一次党代会精神,争当鹤山新一轮发展的促进派,努力为鹤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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