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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第3期依法治市简报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依法治市办 更新时间:2012/04/23 11:17:22

 

鹤山市依法治市简报

2012年第3期

鹤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3月5日

 

我市召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

    2012年2月29日,我市召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,郭伟书记要求各镇(街)、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,统一思想,协调行动,注重理论结合实际,勇于改革创新,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,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,全面推进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。

 

    座谈会上,郭伟书记强调,各镇街、各部门在落实方案的过程中要注意转变观念,树立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观念,由一元管治向多元控制转变的观念,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的观念,从思想思路上作科学的转变。

    “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个终点,而是一个起点。”郭伟书记指出,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需要各级各单位在工作中不断去探索、去总结、去改进,与时俱进,结合实践不断地修改完善方案,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,更加科学的开展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,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社会管理示范市。

    据悉,去年,我市专门聘请了省社科院专家到鹤山作大量深入的调研,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《鹤山市社会管理创新总体实施方案》、《鹤山市综治信访维稳管理体制创新方案》、《鹤山市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方案》、《鹤山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创新方案》、《鹤山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方案》,目前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

    其中,《鹤山市社会管理创新总体实施方案》共有8大体系,内容涵盖了基层公共服务、农村社会管理、矛盾化解、治安管理、计生服务、社会协同、社区管理和宣传教育,用系统化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网络,容纳化解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,维护社会稳定与平安运行。

    座谈会上,省社科院的教授专家对《鹤山市社会管理创新总体实施方案》制定的主要思路进行了阐述和说明,各镇(街)以及有关单位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分析问题,并就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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