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鹤山市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,牢牢把握改革试点的关键环节, 1-6月份该市监委立案17件,初步凸显“1+1>2”的工作效果。 “挂牌即开工”,今年初,该市立足全市实际,高效完成摸底调查、机构设置、人员转隶、工作衔接等工作,并于1月13日组建市监察委员会。同时,在监委成立当天梳理核查问题线索4条,两天后成立“1.15”专案组,目前该专案组已立案6件。 强化业务培训,该市分层分批开展业务培训,以集中培训、专题研讨等方式,组织学习相关党规党纪、法律法规,培养既懂纪又懂法、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。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,该市目前已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、审查调查安全制度汇编及40种常用文书汇编;建立了全市1.86万名公职人员、2.08万名党员的动态数据库;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,促进纪法贯通、法法衔接,确保监察权力运行顺畅、制约有效。 严谨用法执法,该市充分依法依规开展监察工作,注意使用权限,截止目前试用调查措施8项,其中留置2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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