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上半年,鹤山市保持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、节奏不变,严肃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。1-6月份立案108件,查处党员干部108人。 我市充分发挥派驻“探头”和巡察“利剑”作用,1-6月份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51件次,处置问题线索137条,初核128条,立案108件,同比增长15.8%。其中,重点查处了我市某镇党委原书记邓某违反工作纪律案、市某局原局长李某违规发放津补贴案等要案。 同时,我市重点突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,全市排查“两违”线索114条,立案17件,有力整肃了农村基层的不正之风。 此外,我市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狠抓党风廉政建设,回复意见征询函51件409人次;坚持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,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全市共提醒谈话566人次,给予党纪轻处分22人、重处分19人,移送司法机关2人,第一种形态占比为92.9%,实现从“管少数”向“管全体”、由“被动查”向“主动防”的转变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