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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告(第30号)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市人大 更新时间:2020/12/25 09:44:45

 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规定,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:

    决定任命李海权为鹤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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